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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民间投资项目开工
成都将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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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君芳)为激励民间投资项目开工,近日,成都市发展改革委、成都市财政局印发《激励民间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一次性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原计划于2023年开工建设的民间投资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前至2022年实质性开工且已申报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
成都将按照新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的民间投资总额分三个档次进行奖励:新入库投资总额 1 亿元(含)—3亿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入库投资总额3亿元(含)—5亿元,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入库投资总额5亿元(含)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10月27日至12月30日期间,企业可通过“蓉易享”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奖励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相关附件,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金来源由市、区两级财政按各一半的比例分担。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和成都市其他资金支持的(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