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天府新论
电动自行车新规必须执行到位
-
□四川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立峰
9月1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其中对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有了明确要求:车速不能超过25公里/小时,若超过电动机将不再提供动力。但部分网友提出,“日常通勤25公里/小时根本不够,希望放宽到35公里/小时”;有媒体报道,允许销售至今年11月30日的老国标车型已悄然涨价,这从侧面反映出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车速的实际需求。
较低车速是保障电动两轮车行驶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超3.5亿辆。同时因篡改电动自行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也时常发生,伤亡人数逐年递增。新国标延续了2018版标准中有关最高设计车速的规定,新增超速时电动机停止提供动力的要求。正是以更加严格的安全标准把产业发展拉回正轨,其在提升道路安全、推动行业升级、保障用户权益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对于存量旧标电动自行车,则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发力,通过消费品升级换代等行动加快旧标车辆的淘汰。
法规具体施行,考验地方的安全治理水平。一些城市电动摩托车被禁止上路,部分上班族不得不选择电动自行车;一些外卖骑手等物流即时从业人员也会选择改动后提速的电动自行车……兼顾效率与安全,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给车辆限速,还需要城市道路管理水平的不断升级。实际上,更早的标准甚至把速度限制在时速20公里,比起最新两版国家标准规定的车速还要低,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非法改装已经成为全社会骑行的隐患和交通管理的难题。表盘始终停留在25公里的“车速自由”和对电池肆意改动所导致的“续航自由”,已成为电动自行车治理的难点,各地必须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停放、充电等环节的监管,久久为功。
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生产和管理机制,靠标准管源头、靠制度管使用、靠机制管长效,才能加速行业洗牌,以此推动全社会养成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良好行为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