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天府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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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消费不可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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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立峰
春节临近,年货市场购销两旺,除了传统的“三现”(现金、现货、现场)市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社交媒体和直播平台上采购年货。而年轻消费群体购物,更加注重体验感,更愿意为情绪价值买单,“喜欢就买”,情绪消费渐成趋势。商家、主播、平台都在主动适应新趋势,不断创造新的消费场景和消费模式。
这些年,情绪消费不乏好的案例:支持国货的正念情绪营销、回归生活放松自我的解压情绪营销、围炉煮茶式的社交情绪营销......情绪消费成功带动了新的消费模式,让更多产品“抵达”大众。
如今,情绪消费越来越重要,情绪价值越来越凸显。这种价值可以来自产品本身,也可以通过带货主播的人设来传递。但需要注意的是,情绪消费是一把双刃剑,被一些主播别有用心地利用:有的通过“电商捧哏”铺垫氛围诱导消费;有的说得天花乱坠却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还有的编故事卖苦卖惨煽动情绪,误导消费。
对于不良的情绪消费营销,消费者须警惕,相关部门和平台也应加强监管。《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均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可见,有的“情绪营销”已经触及了法律红线,必须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说“不”。
我们更应看到,无论是消费情绪、情怀还是情感,产品价值最终还是靠产品自身品质来保证,好的产品才是硬道理,真诚以待才是必杀技。消费者可以冲动一时不会冲动一世,网红主播们的IP和口碑,最后还是要落在带货的质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