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带娃 孩子成才路更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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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齐超
      古语有训:子不教,父之过。就是说,孩子的家庭教育不到位,父母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这一传统的教育理念,如今有了新的法律注释——家庭教育促进法。这一家庭教育法规,已经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永远无法低估,但现实里有部分家长并不重视家庭教育或者不得法。有些家长养而不教,认为“树大自直”;有些家长崇信“黄荆条下出好人”,对孩子动辄棍棒教育;有些家长不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总之,一些家长的家教观念不科学、不规范,甚至有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养轻教的现象。
      谁都想将孩子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可是,父母不能完全把孩子的教与育推给学校,自己也必须承担其相应的教育职责,特别是在“育”的层面,父母应承担更多。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也表示,政府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在三审时,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五日以下拘留”,就是不想让公权力过多干预父母的家庭教育,让家庭教育归位于家庭。从这一点也能看出,这部法规的重点不是如何处罚“违规”的家长,而是强调社会和政府应提供帮扶、支持,让家长出色地完成家庭教育。
      事实上,家庭教育促进法既有倡导性、引领性规范,也有强制性规范。如果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明显差错,村(居)委会、父母所在单位都有批评教育和督促的权力,倘若导致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乃至未成年的孩子走上歧途,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可以出面干预。
      家长在法规的引航下依法带娃,实施积极的家庭教育,配合学校,减轻课业,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娱乐、锻炼,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好他们的榜样,帮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这就是社会和民众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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