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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辆最高补贴4.5万元
成都启动国三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报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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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雷倢)近日,记者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成都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大中型柴油客车及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报废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已经出台,将对提前淘汰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柴油车,按车型和提前报废时间给予0.6万元至4.5万元的财政补贴,以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的淘汰,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
根据《方案》,可申请补贴车辆为在成都市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大型、中型柴油载客汽车,以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其中,非营运柴油货车指未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已注销的柴油货车。排放标准认定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大中型柴油客车及非营运柴油货车主要为2013年7月1日前生产的车辆,车主可通过“成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
补贴标准方面,大中型柴油客车按车型分档:中型车每辆补贴2.0万元,大型车每辆补贴3.0万元。非营运柴油货车按提前报废时长分三档,报废越早、补贴越高,每辆最高补贴4.5万元。
申请时间为《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补贴资金按“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额度用完即终止申请。车辆报废时间应在2026年1月1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之间,以成都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车辆档案注销办理时间为准。申请全程通过天府市民云App办理。
值得一提的是,6种情形不纳入补贴:已享受国家、省、市各级财政淘汰补贴的,2026年1月1日(含)后转入本市的,已达强制报废标准或提前报废时间距强制报废不足1年的,已办理注销登记的,非法车辆及无法提供本市登记证明的,车主为财政供养单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