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 天府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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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刺客”刺痛的不只是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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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高
广东旅客江先生前段时间乘坐从广州飞往越南胡志明市的航班,在机场被要求为20寸登机箱支付220元行李费。支付前他打开购票平台仔细找到一行小字才发现,原来这家航司的手提行李限额,只容得下14寸箱子。近年来,社交平台上类似抱怨比比皆是:有人被迫升舱,有人忍痛弃箱,更多的人到了登机口才被告知,现场补缴的价格比网上提前买贵出好几倍。
廉航拆卖机票与服务本身没问题,让只买座位的旅客享受更低票价,是市场细分的结果。但问题在于“怎么拆”。把20寸行李箱排除在免费行李之外,却将规则塞进购票页面的三级菜单,这就是在系统性地消耗消费者的知情权。
有人会说:规则写在那里,自己不看怪谁?但“写在那里”和“有效告知”是两码事。把核心条款藏在详情页下拉菜单里,是否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显著方式”的要求?当同航班三分之一的旅客都在同一环节“中招”,问题显然不在阅读习惯,而在告知方式本身。
放眼全球,廉航对手提行李收费并不鲜见,但监管逻辑清晰:可以收费,不能用信息不对称收割。欧洲部分国家对隐瞒行李限制、误导消费者的航司处以巨额罚款,核心标尺正是“告知是否充分、选择是否自愿”。我国部分地区消保组织亦表态,以低价引流却全程隐匿关键限制、到现场亮高价账单,涉嫌侵犯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廉航赚增值服务费须有底线。当行李费成为重要利润来源,航司若有意让规则隐蔽、诱使旅客“犯错”再收费,商业逻辑便越过了法律与伦理红线。监管部门应将OTA平台及航司官网的行李规则公示纳入常态化检查,对隐匿收费、现场突击加价从严规范;航司和平台应主动将行李尺寸、重量及超标收费标准作为购票首屏必读条款,让旅客在付款前充分知情、自主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