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天府新论
对“职业弹幕人”要露头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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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海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一起直播电商“职业弹幕人”案,对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出10万元罚单。这一案件是直播电商领域“职业弹幕人”虚假宣传的全国首案,受到广泛关注。
“职业弹幕人”是“刷单炒信”在直播带货时代的新变种。多年以来,一些网店商家为吸引消费者注意、获取更多交易机会,寻找“刷手”进行虚假交易,以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为适应直播带货新场景,如今一些商家又推出“职业弹幕人”,既制造虚假流量和热销假象,又虚构产品功效、用户评价或交易数据等,以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下单。可以说,这种“刷单炒信”手段的伪装升级,更具迷惑性和欺骗性。
无论是“刷单炒信”还是“职业弹幕人”,我国早有法律法规制约。各地监管部门都应对该乱象亮出利剑,针对这一新生事物趁势出击,露头就打,消除监管盲区,避免“职业弹幕人”“弹走”于灰色地带,为直播带货等领域找回真实和诚信,为消费者创造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在治理过程中,应尽可能提高违法成本,使商家得不偿失,只有严惩才能让“职业弹幕人”背后的商家敬畏法律。
相关平台也不能睁只眼闭只眼。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能通过IP地址分析和用户行为建模,发现有商家雇佣“职业弹幕人”误导、欺骗消费者,平台也不难办到。平台要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直播间弹幕的监测,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精准识别批量发布的虚假评论,及时作出封号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监管部门可依法对“职业弹幕人”横行的平台追究连带责任。
当然,面对虚假宣传“迭代出新”的弹幕评价,消费者不妨多个心眼,理性消费,尤其要高度警惕绝对性话术和模板化好评。一旦发现购买的产品功效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向平台客服进行投诉,也可以同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