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思想周刊·天府新论
课间十分钟不该普遍“静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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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荣
“下课了,大家在大青树下跳孔雀舞、摔跤、做游戏,招引来许多小鸟,连松鼠、山狸也赶来看热闹。”据报道,不少家长反映,小学课文里描述的校园生活正离孩子们越来越远。很多学校要求学生课间不要下楼,不能高声说话、跑跳,被抓到还会扣分。课间十分钟,偌大的校园空空荡荡。
课间十分钟是学生学习之余的放松时间,在课间适当活动一下,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发育和创造力发展。课间十分钟被剥夺,学生经常处于久坐状态,对他们的脊椎、颈肩的发展与护理都不利,不仅身心压力不能得到及时缓解,久而久之,视力也会下降。因此,本该热闹的课间十分钟却异常安静,这绝对不是一个好现象。
那么,课间十分钟何以普遍变得“静悄悄”?一方面,一些老师为图管理省心,要求学生课间保持安静,或做在课堂上未完成的作业;另一方面,学校担心学生自由活动有安全隐患,惹来麻烦。此外,课间十分钟也存在被老师严重挤占挪用的情况。特别是中学阶段,学生成绩与学校升学率成为压倒一切的任务,老师不断挖掘“时间潜力”,占用学生的课间休息时间拖堂或补课,就成为一种常态。
实际上,教育部等五部门在2019年共同印发的《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明确指出,学校不得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而限制或取消正常的课间活动、体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八条进一步规定:“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这些规定理应落到实处。
要让课间十分钟不再“静悄悄”,相关规定恐怕应予以修改、细化,尤其要制定惩罚细则。缺少必要惩罚,恐怕是相关规定没得到很好执行的根源。此外,还要完善校园安全教育与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从法律层面对事故各方责任进行严格界定,从而为学生课间十分钟的热闹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