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山县回龙镇、东升镇、新店镇、黄渡镇、绿水镇、青山镇、明德乡等乡镇旱改水项目投资建设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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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拟对营山县回龙镇、东升镇、新店镇、黄渡镇、绿水镇、青山镇、明德乡等乡镇旱改水项目投资建设进行招商,特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营山县人民政府
      二、招商内容
      营山县回龙镇、东升镇、新店镇、黄渡镇、绿水镇、青山镇、明德乡等乡镇旱改水项目,计划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0000亩。主要招商内容是:项目可研论证、立项、勘测、设计、预算,项目工程施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至取得旱改水指标合格证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履行质量缺陷修复义务。
      三、招商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由投资建设人全额负责项目资金前期工作经费(包括:项目可研论证、资料编制、上报立项、勘测、设计、预算、监理等费用)、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费、实施全过程业主管理费、竣工验收费、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资金。
      (二)由投资建设人负责落实以下工作:
      1.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可研、勘测设计、项目规划编制及申报入库、立项资料编制);
      2.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及预算财政评审报审资料的编制(规划设计方案需由招商人审查通过);
      3.在甲方委托的专业监理单位监理下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建设,按预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并在法定质保期内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4.工程变更方案申报(根据需要);5.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在线录入备案资料的编制;6.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工作;7.负责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环保、消防工作;8.协助指标流转工作;9.项目涉及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投资回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后,招商人返还投资建设人投资成本及回报,其金额不超过取得的旱改水指标实际价值的90%(若取得的旱改水指标由招商人全部自用,指标单价以成都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公示同类同等级指标最近三宗成交平均单价为标准;若取得的旱改水指标由招商人部分自用,自用部分指标单价以本项目招商人流转成功同类同等级成交单价为标准),投资建设人需在取得的投资回报资金中按工程实施结算审计金额的3%的比例提取不可预见费,由招商人统筹用于项目指标流转后的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整和后期管护资金等方面支出。
      (四)预算投资标准:单个乡镇的立项申报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乡镇可实施旱改水(旱改水)面积的25%(浅丘地区不低于20%,深丘地区不低于15%),项目亩均投资原则上不低于4万元/亩,具体经济技术指标以项目立项批复为准。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旱改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整治后耕地质量等别须较整治前耕地质量等级提高1—2个等级。
      (六)项目建设期限:24个月。
      四、投资建设人条件
      (一)投资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企业法人。
      (二)投资人全额投资,企业无不良信誉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建设人(参与工程施工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四)本次招商标的共1个合同段,如参与竞标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上3个方面条件可直接作为投资建设人参加竞标;如需联合体参加竞标,联合体限定投资人1家、建设人1家(须提供联合体双方协议书),投资人和建设人须分别满足对应的相关条件,并以投资人作为项目签约主体。
      五、报名资料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投资建设申请人在报名时一次性交齐以下报名资料,在报名登记后不接受再次补充和修改资料:
      (一)联合体双方协议书(联合体报名提供);(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三)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五)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六)近2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20年、2021年);(七)投资建设诚意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或银行保函。投资建设申请人必须在提交投资建设申请书前完成拟申请投资建设项目的现场考察,招商人不组织,考察所产生的费用和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投资建设申请人自行负责。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0日(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到营山县国土整治中心报名并领取招商文件。
      六、缴纳投资建设诚意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商的投资建设申请人,请于2022年12月29日12:00前向招商人递交投资建设诚意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缴纳方式为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用途注明营山县回龙镇、东升镇、新店镇、黄渡镇、绿水镇、青山镇、明德乡等乡镇旱改水项目投资建设诚意保证金。
      户名:营山县财政局
      账号:51001737236050289066-000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
      七、投资建设申请文件的递交
      投资建设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10∶00。
      地点: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资建设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八、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本次招商不接受电话及邮件咨询,有疑问者可到营山县国土整治中心咨询。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商项目投资建设人自行评估并承担投资建设风险。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四川日报》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业务办理单位: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营山县朗池街道北坝街67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7713816373

      招商人:营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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