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
守护大自然的“清澈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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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雁门小学校的孩子们兴奋地开启了新学期。 汶川县新闻中心供图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任鸿
静谧的湖泊“躺”在格聂神山下,湖面蓝天雪山的倒影与湖中水草交相辉映,恰如清澈的眼眸守望着川西高原的一年四季……这番美景即是令游客心驰神往的甘孜州“格聂之眼”。
近日,甘孜州理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唐明再次来到“格聂之眼”回访。这里是他心中的牵挂——2019年“五一”假期,因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格聂之眼”周围的草地遭自驾车辆反复碾压,破坏严重,让明亮的“大眼睛”有了“黑眼圈”。
“看到自驾车队碾压草地的视频,真的很心痛。这不仅破坏了‘格聂之眼’的美,还破坏了生态,被碾压的草地需要几年才能逐步恢复。”唐明说。
事情发生后,理塘县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调查,赴“格聂之眼”实地调查取证,依法向当地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草原植被,并加强格聂景区重要景点的保护。
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推动当地主管部门在“格聂之眼”周围设置1500米防护栏,在必经公路两旁设置6处保护草原生态标示标牌,安排专人在旅游高峰期轮流值班,提示游客文明旅游。在草地修复过程中,当地主管部门还邀请专业治理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经过涵养,“格聂之眼”逐渐恢复往日容颜。
“我们会不定期回访,了解草地修护情况以及相关部门的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再次见到“格聂之眼”,唐明不无感慨,“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我们推动、参与并见证了‘格聂之眼’重现生机,很是欣慰。”
保护不止于此。2021年4月9日,理塘县人民检察院“绿色格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室正式揭牌,意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呵护川西高原脆弱生态。
“工作室成立后,我们从理塘人文自然资源保护实际出发,开展人文、自然旅游资源排查,而后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形成线索台账,主动监督。”唐明介绍,工作室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7件。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在四川,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随着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该制度正式施行,形成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余晶晶介绍,作为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一直是四川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2021年9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出台,更是为四川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据统计,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877件,通过案件办理,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8880余亩,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7.5万余吨。在检察公益诉讼的助力下,巴山蜀水变得更加秀美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