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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6年7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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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黎家远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2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6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四川省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同意省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规模
财政部明确我省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7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3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266亿元。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为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府拟使用全部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举借债务。扣除已编入年初预算并报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举借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619亿元(一般债务260亿元、专项债务1359亿元)后,此次拟新增举借1084亿元(一般债务177亿元、专项债务907亿元)。具体方式为:通过中央政府直接转贷向国际组织借款新增一般债务3.6亿元,全部转贷市县;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73.4亿元,省级留用5亿元(主要用于教育、卫生健康方面),其余全部转贷市县;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07亿元,全部转贷市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084亿元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此外,年初经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并列入省级的待安排专项债券251亿元,省级留用115亿元、转贷市县136亿元。
(二)再融资债券财政部下达的我省2026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为1035.6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649.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86.5亿元),1至6月已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459亿元(省级留用82.2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79.6亿元(全部转贷市县)。再融资债券按规定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
(三)债务余额2025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8015亿元,加上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举借债务2767亿元、本次拟新增举借债务1084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1035.6亿元,减去全年应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1167.1亿元后,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将增加至31734.5亿元,距目前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338.7亿元还有604.2亿元的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
2025年末省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450.6亿元,加上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举借债务301亿元、本次拟新增举借债务5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85.5亿元,扣除增加转贷市县的年初待安排专项债券136亿元,减去全年应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103.5亿元后,省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将增加至1602.6亿元,距目前省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16.1亿元还有113.5亿元的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
二、预算变动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5971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4136.9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384亿元、新增一般债务收入177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调入12.6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增加573.6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14710.5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调整,仍为1030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165.5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384亿元、新增一般债务收入5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调入12.6亿元,减去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846.6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减少445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调整为3720.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3190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5700.8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303.6亿元、新增专项债务收入907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增加1210.6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6911.4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调整,仍为128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574.7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303.6亿元,减去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365.4亿元、增加转贷市县年初待安排专项债券136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减少197.8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调整为376.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177.5亿元,因白鹤滩、乌东德水电站预计增加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全省收入预算增加16.1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193.6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106.4亿元,加上拟调增的预算收入16.1亿元,减去增加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2.6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增加3.5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109.9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28亿元,因白鹤滩、乌东德水电站预计增加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省级收入预算增加16.1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调整为44.1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19.7亿元,加上拟调增的预算收入16.1亿元,减去增加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2.6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增加3.5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调整为23.2亿元。
以上202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举借政府债务,将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下一步,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用好债务政策工具,全面落实“2+N”债券管理新机制,持续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高效统筹发展与安全,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抓好项目常态筛选储备。通过组织市县专题培训、赴省直部门“上门服务”等方式,推动项目储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向发力。保持专项债券项目申报通道全年开放,协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分条线动态开展项目初审,支持项目“成熟一个、上报一个”,提高项目审核效率。严格开展项目收益、立项审批、建设内容等审核,做好项目成熟度把关,提升项目储备质量。
(二)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强化“奖勤罚懒”政策导向,合理分配专项债券额度。专项债券资金全部实施专户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从源头严防挤占、截留和挪用。强化项目推进工作协同,省发展改革委总体调度、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要素保障、财政厅做好债券发行和资金拨付,协同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运,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严格落实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做好债券资金常态化监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并强化结果运用。
(三)强化债券项目投后管理。建立运营收益月报制度,督促已完工项目加快投入运营,跟踪已投运项目收益管理情况,夯实偿债资金来源。指导各地科学编制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归集计划,用好偿债备付金和再融资债券,做好偿债资金收缴,确保到期债券本息按时足额兑付。
(四)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要求,通过用好化债政策、统筹财政收入、盘活资产资源等方式,多措并举筹集化债资金,全力完成化债目标任务。督促市县合理把握化债节奏,持续提升自身努力程度,均衡各年度化债规模,严防化债压力后移。严肃查处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等问题,坚决整治违规举债融资乱象,严防一边化债一边新增。
同时,将持续完善“大财政”收入管理格局,提升财政资金接收、分配、下达、拨付全流程运转效率,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全面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自觉接受人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认真落实各项决议要求,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全省经济持续向好、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