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25年省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6年7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2025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2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6年7月15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结合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先审查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对2025年省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了关于省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财政厅对预算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进行了研究反馈,初步审查意见和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已印发会议。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5年省级决算草案反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4.8亿元,为预算的105.4%,同比增长4%,加上中央转移支付、上年结转、举借一般债务、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县上缴收入等,收入总量为10164.7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1.6亿元,为预算的83.8%,加上上缴中央、偿还一般债务、补助市县、转贷市县一般债务、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量为10164.7亿元,与收入来源相等,实现收支平衡。省级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5797.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03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66.2亿元。2025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38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9亿元,为预算的114%,加上中央转移支付、举借专项债务等,收入总量为4742.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7亿元,为预算的60.5%,加上补助市县、转贷市县专项债务、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下年继续使用等,支出总量为4742.7亿元,与收入来源相等,实现收支平衡。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7亿元,为预算的124.9%,加上中央转移支付等,收入总量为42.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亿元,为预算的74.9%,加上补助市县、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下年继续使用等,支出总量为42.2亿元,与收入来源相等,实现收支平衡。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459.7亿元,为预算的101.2%,加上转入社保关系划入资金、历年累计结余等,收入总量为14470.3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903.2亿元,为预算的99.6%,加上上缴中央、转出社保关系划出、执行完毕后历年累计结余安排下年继续使用资金等,支出总量为14470.3亿元,与收入来源相等,实现收支平衡。
      2025年末,省级债务余额为1450.6亿元(一般债务1420.6亿元、专项债务30亿元),与向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未发生变化,低于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5年省级决算草案与提交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3.2亿元,支出增加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41万元,支出未发生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均未发生变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3.3亿元,支出增加2.5亿元。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5年,省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积极落实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2025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决算编报符合预算法规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5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省级决算草案。
      预算委员会认为,审计厅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依法对2025年度省级财政管理情况、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审计,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了审计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建议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采纳相关建议,并于今年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5年省级决算草案、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质量不够高,部分预算支出执行偏慢,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管理不够规范,预决算编制质量和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需进一步加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监督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夯实财政平稳运行基础
      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培育优质财源,认真落实依法治税要求,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推进国有资产资源清查,持续加大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力度。动态收回部门和单位各类闲置沉淀资金、低效无效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统筹调度效率。完善财政收入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地方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和结构优化。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管控非必要、非急需开支。优化支出保障体系,明确支出安排序列,建立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提高财政支出保障效能。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强化国库资金调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做好重大部署财力保障
      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及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天府新区高质量发展、省域经济副中心建设等省委重大部署实施,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保障。优化支持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农业农村现代化、文旅融合发展的财政政策供给,切实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聚焦人口高质量发展,加强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保障。深入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对民生支出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及时优化调整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城乡统筹发展的财力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一老一小”和重点人群就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对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

    三、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改革
      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切实打破部门预算基数概念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固化格局;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坚决压减低效无效项目,根据省委年度工作重心动态调整各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做实做细事前绩效评估,细化实化预算绩效目标,探索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中,结合实际邀请受益群体依法有序参与,切实转化好绩效评价成果。加快行业专用项目支出标准建设,搭建统一规范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健全专项资金定期评估调整机制,落实好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和法定时限下达预算的规定。提前谋划专项资金预算和部门预算草案编制,在今年11月20日前向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报送2027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与运用,切实将年初专项资金预算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区、具体项目。加强决算总结分析,将分析成果有效用于预算管理各环节各领域。

    四、筑牢财政风险防控底线
      努力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健全基层“三保”管理制度,细化保障清单、明确支出标准、落实预算保障,守住基层财政运行安全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多重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密切跟踪高风险地区财政运行状况,分类施策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科学统筹政府债务规模与区域限额管理,确保债务规模适配财政承载能力、建设紧迫程度、项目收益水平。加强对财政收入质量、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涉农以及民生领域资金使用绩效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加强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审计建议落实的长效机制,健全审计成果和整改情况在预算管理工作中的有效运用机制。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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