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因误读“枫桥经验” 透支基层对“减负”的信任

  • □四川党的建设 张微微
      “村社吹哨、部门报到”本是意在打通条块壁垒,让专业力量及时响应基层诉求。然而,这一机制在一些地方正变成形式主义的“空喊”。有基层干部反映:上级口头说得好,“解决不了可以上报,上面帮忙解决”,可一旦真上报了,不仅石沉大海、没有下文,过段时间反而等来一纸批评通报。
      个别基层干部坦言:这背后,一个更深层的症结是对“枫桥经验”的严重误读。
      “枫桥经验”的本意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强调的是基层主动作为、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同时也承认基层能力有限、需要上级协作。然而,当下一些地方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异化为“基层必须化解矛盾”,这种误读把一种依靠主动性、灵活性的工作理念,变成不讲条件、不计能力的硬性考核指令。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误读正在透支基层对“减负”的信任。当基层干部发现,每一次“吹哨”换来的不是援手而是通报,他们就会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上级部门因为听不到真实的“哨声”,误以为辖区平安无事。到头来,小矛盾拖大、大矛盾拖炸。“枫桥经验”所倡导的“就地化解”本是为了降低治理成本,而误读后的“必须化解”却推高了隐性成本。
      要避免对“枫桥经验”的误读,必须从制度上正本清源。首先,要回归“枫桥经验”的本意:能解决的就地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交,由上级研究并承担主要责任。其次,要建立“吹哨”的免责清单。对于基层确无执法权、专业能力无法解决的事项,只要如实上报并保留记录,后续问题不应由村社承担责任。再次,要硬化“报到”的响应时限和处置标准,将部门履职情况纳入其绩效考核,由基层反向评价。最后,上级要带头兑现“上报就帮忙”的承诺,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要有回应、有跟进、有反馈,绝不能让“批评通报”成为唯一的回复。
      “枫桥经验”是一套充满辩证智慧的工作方法。只有纠正误读,让“吹哨”真正“报到”,让“上报”真正有“回响”,才能让“矛盾化解在基层”回归其科学内涵——既有基层的主动性,也有上级的担当,更有权责对等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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