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为殡葬服务推出三张清单 清单之外不得收费

  • 三张清单
      ●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非基础项目清单、收费目录清单

    三种管理方式
      ●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参考区间、进销差率

    三项制度
      ●收费定期评估制度、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服务收费公示制度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兰珍
      殡葬服务是基本的民生保障之一,然而长期以来,收费项目多、标准不透明、价格虚高,常被诟病为“糊涂账”。近日,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印发,聚焦殡仪服务、安葬服务、丧葬用品等环节收费不规范问题,用制度堵住乱收费的口子,强化殡葬服务公益本色。

    出实招:三张清单亮明细,基础项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通知》将殡葬服务分为殡仪服务和安葬服务两类。在殡仪服务的规定中,“三张清单”和“30%上限”两个关键词备受关注。
      过去殡葬服务收费不明,一个重要原因是项目边界模糊。哪些是基础服务、哪些是延伸服务,往往是服务机构“自定义”,甚至巧立名目。对此,《通知》首次在全省层面统一明确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非基础项目清单和收费目录清单。其中有9项殡葬服务基础项目,包括殡仪类7项、安葬类2项,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漫天要价。
      基础项目外的非基础服务,由各市(州)民政部门结合当地习俗和群众需求合理确定。同时,建立本地全口径收费目录清单,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具体服务内容等。
      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处长杨丽解释:“通过建立服务和收费的‘白名单’,告诉群众能收哪些费用、对应的服务是什么、收费标准是多少。”
      如何保证价格落实到位?杨丽概括为“三严”管理:严把“入口”,要求地方民政部门组织殡葬服务机构集中采购、压缩中间环节,保证中低价位丧葬用品供应充足;严管“过程”,殡葬服务机构要公示丧葬用品价格、计价单位、产地、等级、材质等信息,鼓励将丧葬用品的采购价、销售价同步公示。严守“出口”,用30%的红线遏制暴利。

    看落实:分类管理+综合监管,让政策“长牙齿”
      有了清单,关键还要落实。在收费管理方式上,《通知》根据不同服务性质,采取了三种不同的管理模式:对基础殡仪服务,全部实行政府指导价,各地在成本监审基础上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殡葬服务机构须在范围内定价;对非基础服务项目,由市(州)民政部门给出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全省殡仪馆销售丧葬用品的进销差率,最高不得超过30%。对安葬服务收费,则限定为墓位(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生态安葬费,杜绝额外收费。对收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及时调整优化。
      针对部分人担心“收费规范后殡葬服务机构会不会运转困难”的问题,省财政厅税政处副处长王峻介绍,对政府举办的事业单位性质殡葬服务机构,人员经费、运维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确保不因收费政策调整影响机构日常运转。”同时,省级财政还将安排专项资金,持续支持殡仪馆维修改造、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等。
      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处副处长张学英介绍,新规出台后,将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全面公示收费内容,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强制捆绑服务、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群众如果遇到乱收费,可随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新规还强调文明节俭的导向。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安亮表示,通过政策激励方式,引导更多逝者家庭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目前,全省已有123个县(市、区)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对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方式的家庭,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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