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阳市修订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优化梯级激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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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完善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德阳市安委会近日修订出台《德阳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此次修订涉及条款15条,包括制度框架优化、举报与奖励机制完善、处理程序规范等,着力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
      新规重点针对原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了调整。一是细化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明确对核查属实的举报给予200元奖励;二是建立行业风险差异化奖励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实施“基础奖励+1000元定额加奖”;三是强化市级统筹管理,统一资金保障和执行标准;四是健全举报核查机制,防止投机性举报挤占公共资源。
      在奖励标准方面,新规实施梯级激励:对瞒报谎报事故举报,按事故等级实施3万元至6万元每人的奖励标准,最高30万元;对重大事故隐患及其他违法行为,按行政处罚金额15%奖励(最低3000元),叠加重大事故隐患专项奖励;特别设立从业人员举报通道,对本单位隐患举报奖励上浮15%至20%;对直接导致违法企业关闭的举报案件,给予10万元定额奖励。
      “在职责分工方面,我们也进行了细化,明确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督职责和各部门在本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职责,新增‘多部门联合办理’机制和公示制度,要求各部门督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示牌等。”德阳市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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