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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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编号:中长资(川)合字[2024]363号/德农商资转2024字第001号},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各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详见附件),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25年4月21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8-85133618 住所地:成都市高升桥东路1号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