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就业形态高质量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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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蕾歆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迅猛发展,新就业形态迅速崛起,平台经济衍生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数不断递增。新就业形态是指新经济模式下在雇佣、劳动管理、劳动报酬获取方式和劳动关系认定等方面与传统标准相异的一种就业形态,其不仅改变了传统的就业结构和模式,还对从业者的思想、价值观和社会行为产生了较大影响。
新就业形态群体思想动态特征
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思想动态上呈现出多元化、独立性、动态性等特征,也面临劳动关系模糊、职业发展和培训体系缺乏等问题。
多元化与开放性。新就业形态催生多元化的职业类型,如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这些新兴职业的从业者通常具有高度的开放意识,他们不拘泥于传统的职业观念,乐于接受新事物和新挑战。多元化的职业选择使得他们在思想上更加包容、开放,能够接受不同的生活和工作方式。
独立性与自主性。与传统就业形态相比,许多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不再受制于固定的上下班时间和工作地点,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时间和地点,自主选择工作内容和任务。这种独立性和自主性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从业者的自主思维和创新能力。
数字化与信息化。新就业形态从业者通常与数字化工具有紧密关联,这使他们的思想更加具有信息化和数字化的特点。他们也更容易接受新的知识、新的技术和新的观念,倾向于利用互联网获取信息和资源,形成了较好的数字化思维习惯。
动态性与变化性。由于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新就业形态也在不断地演化和发展。从业者需要不断地适应和调整自己的思维模式、工作方式,以应对新的挑战和机遇。因此,他们的思想具有高度的动态性和变化性,能够灵活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不过,就目前而言,新就业形态群体还面临一些问题,如劳动关系模糊与权益保障缺失。许多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以自我雇佣、兼职或合作的形式工作,劳动关系认定变得复杂和模糊。这种模糊的劳动关系导致从业者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有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同时,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多以个体形式出现在市场中,缺乏系统性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这不仅制约了他们的专业技能提升,也限制了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
对新就业形态群体相关的对策建议
推动新就业形态实现高质量的有序发展,并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要完善劳动法规,推动政策创新和制度保障。为了保护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和保障措施。政府应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及从业者的监管和管理,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法规,如规范从业者的工资支付、工作条件和时间保障等问题。政府应积极推动政策创新和制度保障,为新就业形态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如创新金融服务、税收政策等,降低从业者的经营成本和风险;明确政府职能定位和支持重点,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促进新就业形态的规范有序发展;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以协调合作解决各种发展问题,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的良好局面。
加强职业发展和培训体系的构建。为了提升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应加强职业发展和培训体系的构建。政府可以引导和支持企业、高校和培训机构等建立合作机制,提供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服务。同时,可以鼓励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积极参与各种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交流活动,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市场竞争力。
增强社会认同感和心理健康支持。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正确认识新就业形态及其从业者的工作特点和贡献价值,积极关注从业者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他们应对工作和生活压力。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各种社团组织或活动平台等方式,促进从业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增强集体凝聚力和社会认同感。
鼓励创新与合作共赢。鼓励创新与合作共赢,是新就业形态群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政府可以积极推动产业生态系统建设,通过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资源共享机制等方式,促进新就业形态与传统产业之间的协同发展。同时,鼓励从业者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以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此外,还可以推动不同行业之间的跨界合作与创新融合,共同开拓市场、拓展业务领域。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不断变化,新就业形态还将继续演化和创新,并将带来更多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期待在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推动新就业形态群体向着更加健康、稳定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作者系重庆市委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