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4年12月2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陈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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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四川省202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4年12月4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四川省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同意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预算变动调整情况
      今年以来,受中央财政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决算办理完成后结转资金据实调整等因素影响,拟对全省和省级预算作变动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4130.8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515.2亿元、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增加的87.2亿元、东西部协作援助及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收入0.3亿元,减去新增上解支出0.1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增加602.6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14733.4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612.4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515.2亿元、市县新增上解收入11.9亿元、东西部协作援助及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收入0.3亿元,减去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1071.4亿元、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减少的31亿元、新增上解支出0.1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减少575.1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调整为3037.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553.2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454.5亿元、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增加的25.5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增加480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7033.2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56.4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454.5亿元,减去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290.6亿元、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减少的0.3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增加163.6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调整为320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117.5亿元,因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减少,全省支出预算减少18.8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98.7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16.9亿元,因结转资金决算数较快报数减少1万元,省级支出预算拟按预算法规定相应减少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6603.9亿元,受参保人数增加、缴费基数上调等因素影响,全省收入预算增加119.4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6723.3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5995.9亿元,受基本养老金提标等因素影响,全省支出预算增加12.2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变动为6008.1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6115.1亿元,受参保人数增加、缴费基数上调等因素影响,省级收入预算增加45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调整为6160.1亿元。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5673.5亿元,受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出减少等因素影响,省级支出预算减少22.6亿元,按预算法规定拟调整为5650.9亿元。
      以上202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二、地方债务情况
      (一)新增举借债务
      近期,财政部下达我省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再融资债券额度21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4亿元;专项债券105亿元。省政府拟对应发行再融资债券219亿元,全部转贷市县。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用于偿还存量隐性债务。财政部分配下达我省2024—2026年限额3444亿元,每年1148亿元。今年,省政府拟在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举借债务1148亿元,全部转贷市县。
      上述拟新增举借的1367亿元债务,请予审查批准。
      (二)再融资债券
      为缓解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偿还压力,财政部确定我省2024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1181.9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574.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07.8亿元。省政府已在规模上限内发行再融资债券1181.3亿元,占到期政府债务本金的89.5%。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573.8亿元,省级使用74.2亿元,转贷市县499.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07.5亿元,全部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按规定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

    三、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关于预算的有关决议,积极应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挑战,切实提升重点领域支出强度,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1至10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46.4亿元,为预算的80.4%,增长1.5%;支出10422.3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70.7%,增长4.4%。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3.3亿元,为预算的79.3%,下降1.2%;支出1862.8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61.3%,增长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至10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866.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83.1亿元),为预算的47.7%;支出4560.1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64.8%。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4.4亿元,为预算的91.4%;支出86.5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2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至10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3.4亿元,为预算的58.7%;支出25.4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25.7%。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1亿元,为预算的48.5%;支出5.1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30.1%。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至10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63.7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81.3%;支出4901.5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81.6%。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16.9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81.4%;支出4614.1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81.7%。

    四、近期重点工作
      2024年以来,全省财政收支运行形势与全国基本一致,但在财政收入征管、重点支出保障等方面面临一些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平衡压力很大。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持续加强收支执行管理,确保全年平稳收官,为冲刺全年目标、推动经济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征管部门协同联动和省市县三级调度,加强重点税源监测管理,指导各地有序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做好国有企业收益上缴,全力以赴稳住财政收入大盘。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保障。积极承接国家增量政策,落实“16条”等稳增长政策措施,督促加快专项债券、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使用,有力保障“两新”“两重”、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六大科技专项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三是全力实现收支平衡。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若后续执行中出现收入短收,省级将及时通过压减非必要、非急需支出以及增加留用中央转移支付实现平衡;同时,指导市县加强收支管理,加大对困难地区支持力度,实现各级收支平衡。四是加强风险防范化解。落实既定化债方案,用好中央化债支持政策,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化债,严防债务违约爆雷风险。严禁违规新增举债融资,强化问责闭环管理。加强“三保”执行监控,滚动排查处置风险隐患,确保不出问题。强化库款监测调度,切实保障岁末年初重点支付需求。

    五、2025年预算安排的初步考虑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预算安排的初步考虑报告如下:
      收入预算方面:紧紧围绕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需要,参考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支出预算方面:坚持厉行节俭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资金安排固化格局。增强省级财政调控能力,跨部门、跨级次整合资金,扭转资金零散现状,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推动各级各部门管资金、管政策、管项目都必须履行好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职责,强化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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