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要闻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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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
数字版 2024年12月06日 星期五
02 要闻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