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印发支持“以竹代塑”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最高奖励达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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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措施》提出,按照“先建后补”原则,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俊伶)为深入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快推动四川“以竹代塑”产业发展,6月3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四川省支持“以竹代塑”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按照“先建后补”原则,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
      根据《措施》,四川支持“以竹代塑”产业涉及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等六方面,共19条措施。
      在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方面,《措施》提出,建设竹产业集聚区,编制省级竹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宜竹地区结合现有基础、发展方向、企业需求等,科学调整竹种结构,扩大“以竹代塑”专用原料基地。建设推广应用基地,推动竹资源丰富、竹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建设“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招引一批有技术、有实力、有市场的“以竹代塑”龙头加工企业,重点支持竹浆模塑、竹建材、竹包装、竹纤维等企业做大做强。
      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方面,四川将提供丰厚的“真金白银”支持“以竹代塑”产业发展。实施财政奖补,按照“先建后补”原则,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以竹代塑”推广应用基地,地方政府原则上每年安排专项用于“以竹代塑”产品推广应用的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此外,还将开发多个支持“以竹代塑”产业链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川省竹林面积达1835万亩,居全国第二位,有显著的资源优势。此前,四川已在竹制品加工领域积累一定的规模、基础和区域影响力。《措施》的发布,将有助于四川进一步延伸竹产业的加工链、提升产业附加值、增强产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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