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决定
(2024年4月3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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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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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要闻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