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升县域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
□冯梦黎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面对城乡居民快速流动等城乡结构和关系发生的重大变化,数字时代加速到来,发挥县域基本公共服务的统筹和优化配置功能,优化新发展格局下我国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从实践上对党的二十大相关战略目标、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回应。
提升县域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需要进一步完善县域政府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作为现代公共管理的核心关键内容,关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美好生活需要。而县域政府作为在县级维度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导和管理组织的部门,需要进一步优化组织管理体系、理顺组织管理流程。一是更好明确各政府部门和机构职责,打造互补配合组织模式;转变单一部门绩效考核方式,探索整体绩效方式;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方面的责任,提升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全流程管理程度和水平。二是搭建县域数字化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政府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网络,完善市场主体供给机制;畅通需求方获取和反馈渠道,有效实现供需平衡、匹配,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的高质量覆盖;采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绩效的科学性,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三是重塑县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配置目标和转变总体考核方式,兼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福利。
提升县域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需要更好推进基层政府财事匹配、赋予县域和乡镇政府更多权限和资金支持。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过程中,县域政府面临着城乡人员加速流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需要更加有效率的均等与可及的现实境况,因而,对政府部门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也有更高要求。一是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事权和财权。依据各类公共服务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划分各级政府承担的责任。二是把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根据劳动力快速流动背景下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增强县乡政府的自主性,加强省市政府对县乡政府的帮助和帮扶,积极解决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的瓶颈。三是进一步提升省市对县乡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县乡财力,提高基层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同时协助落地基本公共服务的专项项目。
提升县域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需要着重提升配套政策的匹配性。单一制度和政策的改革多“牵一发而动全身”,土地、户籍政策等对于基本公共服务的影响尤为突出,直接关乎基本公共服务政策的覆盖群体和作用发挥,需要提升县域各类政策匹配性,让政策合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福利。一是加大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满足各类保障性民生需求。运用金融、土地等政策,扩大保障性住房、特别是租赁住房供给,缓解劳动力居住问题;创新政府、国有和民营资本合作模式、加大金融和土地政策支持,促进基础教育、民生医疗等项目的落实落地。二是统筹产业、土地、户籍与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大力促进县域的高质量发展。优化土地财政传统模式,多政策协同提升产业发展能力,积极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创造可持续税源、提升劳动力就业状况、稳定就业;高效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速推进农民市民化转型,提升土地生产效率。三是消除县城落户限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跨区域协同。消除县城购房落户、学历落户等限制,多渠道提升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消除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二元分割状况;依据各地生活成本制定同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构建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协同机制,加强劳动力流动,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提升生产效率。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