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调研

    推进协同立法提高审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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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决策部署,依法加强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管理,经协商一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5月8日至9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前往阿坝、成都等地,就进一步推动立法工作开展、提高立法审议质量进行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雁飞、刘坪、朱家德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位于阿坝州的卧龙中华大熊猫苑、卧龙自然与地震博物馆、邓生保护站以及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等地,了解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管理总体情况、大熊猫繁育研究情况,并征求相关方面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共同管理的决定(草案)》和《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大熊猫国家公园设立后,为规范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我省开展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立法工作。目前,《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同时,为了统一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的责任、标准、执法等,促进管理水平的共同提高,川陕甘三省决定以协同立法的形式,对协同保护管理大熊猫国家公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作出共同承诺。这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新修订的立法法的积极实践。三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共同管理的决定(草案)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有望今年7月同步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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