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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家的“车轮”转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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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邓也
日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厅印发《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四川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进入有规可依的时代。
公务用车社会化,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指公职人员向社会和市场租车和购买出行服务。《办法》的出台,就是为了规范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深化公车制度改革,推动公车配备和使用逐步规范,刹住了公车私用等歪风,也降低了开支成本,获得了老百姓的广泛好评。但是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改革发展任务日益复杂,各单位的公车配备与公务用车需求的矛盾也逐渐显现甚至扩大,为一些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解决这一供需冲突的呼声日益强烈。
近年来,四川探索出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车辆少、使用多这一供需矛盾,但其中也存在一些管理规范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公租私用、以租代购、以租谋私、租用非营运车辆、加油发票报销不规范,等等。这次公布的《办法》,对租赁资金的来源、租赁方式的选择、租赁车辆的数量以及租赁的时长等各环节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填补了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的政策空白。《办法》还对定位技术、租赁时长、车辆编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用车监督,防止公车的超标使用、超编使用以及违规使用。同时,还明确了公车使用问责追究的责任主体、具体情形,以保证制度执行落地落实。当然,好制度还需强化有效执行,我们需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配车和租车就一样能够得到有效规范,可以低廉高效地为需要东奔西跑的公职人员解决一个大问题。
从深化公车制度改革,到公车社会化保障管理,都是新时代党委政府反四风、树新风的重要实践。无论是单位配的车,还是公费租的车,“车轮上的腐败”败坏党风政风,与党中央“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背道而驰,人民群众对此也深恶痛绝,必须想方设法坚决遏制。只有让公家的“车轮”转得明白,公与私的界限划清楚,特权主义偃旗息鼓,老百姓的评价才会越来越高,干部和群众的关系才会越来越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