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高地 奋力推进现代化四川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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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的战略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在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中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聚才平台数量不断增加,人才效能不断释放,成功入围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省市名单。特别是在围绕全省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加快形成全省人才发展雁阵格局方面取得了重大战略性突破,形成人才集聚高地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和实践性探索。
经济活跃发达程度与创新人才的空间集聚现象高度重叠。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才有包括创新人才在内的高能级生产要素在空间集聚。反之,高能级生产要素在空间集聚,又是持续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中国经济地理版图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高级生产要素向“三大中心、两条创新带”集聚趋势明显加速。高级生产要素在空间集聚的同时,不同地理空间的创新要素相互影响耦合、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整体抬升发展。四川的创新和发展在全国充满活力的创新版图中,地位日益凸显。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首次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相提并论。我们要深刻体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之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四川布局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建设的重大战略布局。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对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进行了战略布局,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要坚持高标准,努力打造成创新人才高地示范区。一些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建设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台,加快形成战略支点和雁阵格局。在现代化四川新的发展征程中,要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自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到新时代治蜀兴川各方面全过程,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有力推动现代化四川新发展。
充分认识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意义。四川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高地,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是国家人才战略的组成部分,是四川现代化发展的使命担当。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我省综合发展实力要再上新台阶,经济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27年全省经济总量突破8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9万元,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现代产业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完善,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改革开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一方面,我省是全国重要的人力资源大省,大院大所聚集,是国家战略科技资源的重要承载地。另一方面,区域内人才资源的作用激发尚有空间,科技人才的吸引力、竞争力尚需加强,以更加创新的思路和举措,将四川建设成为全国人才工作先行区和创新人才高地,形成人才高效流动和集聚所形成的智力高势能区域,是现代化四川发展的内在需求。
加快构建全省人才发展的雁阵格局,持续推进创新人才高地建设。成都作为全省人才发展雁阵格局中的头雁,要充分发挥超大中心城市的核心引领作用,对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标准,主动融入全球高端人才流动循环,加速全球范围内创新人才汇聚,特别是有助于我国科技自立自强、勇于突破国外“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高端人才汇聚。充分发挥重大科技平台集聚人才的作用,为国家战略科技发展和四川六大优势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提升成都都市圈人才辐射能级,带动德阳、眉山、资阳人才与产业发展,形成平台共建、政策互通、智力共用的人才协同发展新机制和新模式。绵阳、宜宾—泸州、南充—达州着眼打造支撑我省经济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三大创新人才集聚地。绵阳围绕中国(绵阳)科技城建设,支撑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建设。宜宾—泸州围绕白酒、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动力电池等,形成产业创新人才汇聚地。南充—达州围绕汽车汽配、能源化工、食品饮料、新材料等,形成产业人才汇聚地。乐山等其他市(州)立足各地发展定位和比较优势,夯实人才雁阵格局支点。
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全省人才发展雁阵格局成型成势。2021年开始,我省按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突出增量、注重实效”原则,确定了30个人才工作基础较好、经济社会发展特色鲜明的县(市、区)探索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夯实了人才雁阵格局的基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重要思想,推动各市(州)、各先行区坚持高位统筹、上下联动,不断健全人才工作组织体系、政策体系、责任体系,层层细化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不断充实完善先行区建设的要素保障。要进一步完善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下放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权力,加大对成果完成人和转化工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激励力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要发挥财政金融对人才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大省级人才专项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种子”资金作用,要求企业按照上年度销售总额的1%—3%计提人才发展资金,高校、科研院所及医院等事业单位按上年总支出的1%—3%计提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要在税收政策、住房政策、子女入学等方面适应新的需要,不断优化政策体系,促进优秀人才和团队在四川现代化建设的宏阔事业中提供有力支撑、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系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