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呈现哪些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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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樊邦平

      ●在程序步骤上进行了优化调整,即取消报名阶段的开考比例要求和职位调整环节,在笔试后增加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职位调剂环节
      ●工作安排总体比往年提前1个月,确保年内完成所有程序、人员到岗履职
      ●持续加大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力度,紧紧围绕职位特点和工作需要,采取理论测试、实践操作、互动答辩等方式抓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做到“用什么、考什么”,充分体现人岗相适、人事相适
      ●随公告同步发布考生《报考提示》,对资格条件把握及最低服务年限、特定群体服务期等政策规定进行解读
      ●在遴选资格条件中增加了“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要求,统筹处理好上级机关选人和基层队伍稳定之间的关系

      2月22日,我省正式发布《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同步启动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今年我省共有49个省直机关拿出113个职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和遴选170人。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是强化基层实干导向、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的重要举措。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今年我省省直机关遴选选调工作坚持近年来成熟有效的做法,保持资格条件和程序步骤的总体稳定,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按照“微改革”的思路作了部分优化完善,整个遴选选调呈现3个特点。

    新增职位调剂 推动人岗“二次匹配”
      今年我省省直机关遴选选调工作在程序步骤上进行了优化调整,即取消报名阶段的开考比例要求和职位调整环节,在笔试后增加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职位调剂环节。
      具体操作办法是,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发布公告,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开展职位调剂;未进入报考职位资格复审的符合条件考生,可申请进行职位调剂;相关单位收到调剂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调剂人员。
      调剂成功后,考生即可与原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一起,同等参与后续各环节工作。省委组织部相关同志介绍,新增这项举措,主要是为统筹解决因考生报考分布不均衡带来的高分考生“落榜”和部分单位人选质量不高的问题,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待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考试成绩和公布的调剂职位自愿作出选择,实现人岗“二次匹配”。

    突出规范高效 努力做到选准选优
      为及时保障省直机关选人用人需求,今年我省的工作安排总体比往年提前1个月,确保年内完成所有程序、人员到岗履职。
      在考试测评方面,今年我省突出聚焦省直机关职能职责需要,持续提高笔试、面试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加大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力度,紧紧围绕职位特点和工作需要,采取理论测试、实践操作、互动答辩等方式抓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做到“用什么、考什么”,充分体现人岗相适、人事相适。涉及各职位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具体事宜,有关单位将在面试阶段开始前通报考生。
      同时,今年我省更加注重发挥差额考察和顶岗试用的作用,持续加强政治素质考察,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抓好顶岗试用,突出实干实绩导向,将考生的工作实绩、试用期现实表现等作为确定人选的重要依据,杜绝简单以分取人。

    加强服务保障 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为帮助考生准确理解公告资格条件、全面掌握有关政策规定,今年我省随公告同步发布考生《报考提示》,对资格条件把握及最低服务年限、特定群体服务期等政策规定进行解读。
      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提示》,涉及具体情况的处理和特殊情形的把握还可直接电话咨询遴选选调单位,减少误填误报情况出现。
      为杜绝个别不符合条件考生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今年我省在资格复审时增加了签定《报考承诺书》环节,要求考生当面确认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并签字承诺如违规将取消报考资格并实施3年禁考规定,切实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针对基层反映的频繁转任影响工作开展的问题,我省在遴选资格条件中增加了“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要求,统筹处理好上级机关选人和基层队伍稳定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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