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把“放养”变“放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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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勇
      春节叠加寒假,各种娱乐活动给大人小孩带来欢乐。但也有媒体报道,某地执法机关在对KTV等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有家长带孩子进入,对家长进行劝诫普法。欢乐过节、娱乐度假的同时,一定要有一根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KTV等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
      现在,不少初为人父母者把“放养”式带娃当成一种“潮流”。或许有父母认为,形形色色的社会百态,孩子迟早都要接触,带孩子去KTV等场所,是为了让孩子练练嗓子展示才华,并“见见世面”,感知人与人之间的“交情和友谊”。但试想,孩子在这种场合看到父母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间的“人情世故”,他们的三观会走向何方?何况,这些地方光线昏暗、射灯炫彩、噪音巨大、烟雾缭绕,更会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孩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身心也在成长,父母的健康教育和正确引导不可或缺。“放养”不是“放敞”,在孩子的天赋和才华上,可以放手发展,但禁区不能打破,才能给孩子健康成长以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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