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牢记嘱托笃行不怠 用法治之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守护幸福安逸生活

    ——专访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司法厅厅长刘志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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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兰楠
      6月仲夏,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第二次到四川视察。5月27日至30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吹响了团结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的时代号角。
      牢记领袖嘱托,凝聚奋进力量。站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四川将如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取得新进展?如何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质法律服务供给守护全省人民群众“更加幸福安逸的生活”?记者专访了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川视察时强调,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需要以民主凝聚力量、靠法治提供保障。能否谈一谈对此的理解和思考?
      刘志诚:五年来,我省注重在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和推动全省发展大局中谋划法治、厉行法治,注重在人民群众所期所盼所愿中建设法治、提升法治。回首五年历程,我们深刻感受到,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必须全面推进法治四川建设。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我省已迈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落实中央部署、适应外部形势、匹配发展要求、回应人民期盼、满足治理需求等方面,面临的要求更高、承担的任务更重、肩负的责任更大。迈步现代化建设新征程需要更自觉的法治担当;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更有力的法治护航;创造更加幸福安逸的生活需要更高效的法治服务;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需要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记者: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法治四川建设将如何着力、有何谋划?
      刘志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为我省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我们将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转化为做好法治四川建设工作的实际行动。
      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推进川渝法治一体化建设,高标准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以精准法治赋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实施《四川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2020—2022年)》;以优质法律服务供给守护全省人民群众“更加幸福安逸的生活”,用法治服务好“六稳”“六保”;坚持高质量立法,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用严密的法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涵养优良家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深入开展干警家风、家训、家规的文化建设;筑牢安全稳定法治防线,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
      紧紧围绕“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锚定“建成西部法治新高地”目标,推动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围绕“讲政治”,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大旗帜,切实增强循法而治的政治引领。围绕“抓发展”,紧扣省委重大战略布局,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围绕“惠民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鲜明法治为民的价值取向。围绕“保安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安全稳定的法治防线。
      记者:您谈到要紧扣省委重大战略布局,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具体有哪些切入点?
      刘志诚:首先,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布局法治。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战略引领,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优化配置法治资源,高质量推进川渝法治一体化建设,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打造西部法律服务集群,以法治软实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其次,围绕现代经济体系布局法治。建立园区法律服务中心,大力实施“法企共建”。推进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和联合执法,打造川西北生态法治示范区。
      再次,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布局法治。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向供应链资金链服务链拓展,为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聚焦全省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推动建立“重大项目法律顾问制度”,助推项目建设。
      记者: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惠民生是根本目的,必须突出为人民创造幸福安逸生活这一总取向。在法治建设中如何鲜明法治为民的价值取向?
      刘志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用高水平法治服务守护全省人民群众“更加幸福安逸的生活”。
      着力构建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供给体系。全面贯彻实施《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构建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法人从注册到注销、非法人组织从登记到解散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供给机制。
      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问题。推动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扎实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企业发展“松绑解缚”、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大力实施法治民生工程。扎实做好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民生工程,切实维护“一老一小”、困难妇女、农民工、快递员等群体的合法权益,让法治的温度直达社会神经末梢。
      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推广运用“1+8”示范试点成果,纵深推进市县法治建设,广泛开展法治乡村、法治小区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基层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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