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让技能人才的“新八级”停留在概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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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邓也
      为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宣布将原有的“五级”技能等级延伸和发展为新“八级工”制度。新制度将进一步完善技能等级设置,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据了解,我国上世纪50年代实行的就是“八级工”制度。彼时的“八级工”是一种薪资等级制度,从一级到八级将技能等级和工资水平一一对应。改革开放后,技能工人的技术等级对工资结构的影响逐步弱化,“八级工”制度被简化为初、中、高三级,后又增加了技师、高级技师,共“五级”技能等级。此次“五级”再变“八级”,不是简单地再将技能和工资对应,而是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提高其待遇水平,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
      随着我国发展质量效率不断提高,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持续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旺盛。与此不相适应的是,现有技能人才的总量和质量都有所欠缺。为吸引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必须要完善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一种职业、一个岗位如果没有巨大的晋升空间和畅通的发展渠道,必然难以对年轻人产生吸引力。技能人才领域,如果没有新鲜血液源源不断地注入,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的道路必然会困难重重。
      一项好的制度从出台到落地,还需各级政府出台细则贯彻落实。就新的“八级工”制度而言,一方面要避免简单地回归等级和待遇的对应挂钩;另一方面,也要避免水涨船高式的整体性晋升,老“高级”变新“首席”。难点还在于如何在非公企业里实施这样一套制度?从专业性的角度来讲,必须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并不断完善其内涵。新的“八级工”制度只有真正能够体现“敬贤爱士”“能者多劳多得”,才能不断推动改善技能人才职业前景,吸引更多劳动者加入技能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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