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动员公众力量遏制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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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雨
      近日,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四川省网络治理研究中心在网上开设“涉网络暴力有害信息举报专区”,其指向明确——动员公众力量遏制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由成千上万的“隐形人”、机器人在虚拟空间肆意发泄而成。他们(它们)大多言行粗俗、歇斯底里、难以驾驭,辱骂留言一条接一条地发,以纯粹的漫骂取代理性的讨论,搞得网络乌烟瘴气。
      遏制网络暴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我国还没有针对网络暴力的专项法律,相关规定散见于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学者认为,这些规定比较零散、不成系统,法条之间又缺乏协调配合,难以应对十分复杂且日益严重的网络暴力。但遏制网络暴力,不能坐等法律完善,仍得靠政府依照现有法规严格监管,平台严守现行法律法规、自觉自律。同时,还需社会共同参与,动员公众力量参与监督。
      网络属于公共空间,公众是网络暴力最前沿的观察者、发现者。无数网民能从不同领域关注公共空间变化,及时发现网络暴力事件。充分发挥这种无处不在的广泛监督效力,一定程度上能够制衡网络暴力。开设“举报专区”,任何一位网民都可以便捷反映情况,帮助管理人员尽早发现网络暴力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当然,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线索、循线深挖细查、及时反馈信息等,都是维护公众参与积极性的必要做法。
      遏制网络暴力还要积极引导。我省开设的“举报专区”,专门设置了举报奖励,引导更多人参与到网络暴力治理实践中。这不仅增强公众参与的获得感,也是以接地气的方式,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种积极探索。
      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公众责任意识培育。主动维护网络秩序,基于网民的责任担当,始于网民的责任意识。以宣传、培训等多种手段培育这种意识,就是让公众了解自己既是“个体”,又是“共同体”中一分子;了解保护网络家园就是保护自己;了解“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的道理。继而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参与、维护公共利益,加强对网络暴力事件的举报力度,以及对其他公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长此以往,我们的网络空间就会更加美好、更有活力、更具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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