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 市州观察·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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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出台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新政
加装电梯不再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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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迎)近日,泸州市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全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政策,着力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加装难”问题。该意见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针对业主意见难统一的问题,意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明确表决规则: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这一规则取消了原“其他业主无异议”的条款,意味着不再实行“一票否决制”,为电梯增设工作扫清了关键障碍。
为解决资金难题,意见构建了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明确可通过国债支持、财政补助、公积金提取等方式,有效减轻了业主经济负担。此外,意见还优化了电梯增设的实施流程,将原有复杂环节整合为九大步骤,并推行告知承诺制,大幅缩短了办理时间。
意见还明确,业主认为因加装电梯侵犯其所有权和相邻权等民事权益而提出补偿等要求的,由业主协商解决。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业主的申请,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