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百万人次受益

    四川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已核销 5.73亿元

  •   ●补贴资金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平台按月发放,每人每月最高可抵扣800元
      ●全省在“民政通”平台共注册老年人82.65万人,累计领取消费券139.27万张,核销 114.39万人次,核销金额达5.73亿元
      ●全省培育入库养老服务主体4088个,带动养老服务消费24.82亿元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记者10月12日从省民政厅获悉,自四川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全面实施以来,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核销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114万余人次,核销金额达5.73亿元。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民政部、财政部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补贴用于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其中,机构养老服务包含长期入住(30天及以上)和短期喘息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涵盖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多项具体服务。补贴资金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平台按月发放,机构养老服务抵扣40%,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抵扣50%,每人每月最高可抵扣800元。
      “之前我们一直在使用长期护理保险上门服务,现在叠加民政养老服务消费券,补贴力度很实在,解决了照护大问题。”家住成都市金牛区的71岁老人赖胜源,因脑梗后遗症行动不便,被评估为中度失能老年人。其家属通过“民政通”平台预约了居家上门服务,依托养老消费券,他每月最多可享受4次上门服务,理发、洗头、助浴等刚需照护得以解决。成都市郫都区的一家康复养老照护中心负责人表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后,每月都有三四名老年人因补贴缓解了经济压力而选择入住机构。
      截至目前,全省在“民政通”平台共注册老年人82.65万人,累计领取消费券139.27万张,核销 114.39万人次,核销金额达5.73亿元。与此同时,全省培育入库养老服务主体4088个,其中养老机构2154个、评估机构1038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896个,带动养老服务消费24.82亿元,有效激活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省民政厅提醒,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对象明确为省内长期居住、年满60周岁及以上,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认定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且自愿在省内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补贴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底,消费券当月有效、次月清零,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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