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 公告
-
·德阳市富春江路与天山南路交会处西北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德阳市富春江路与利山路交会处东北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德阳市昆仑山路与嘉陵江西路交会处东北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德阳市蜀江路与蓥华山路交会处西北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德阳市沱江西路与祁连山路交会处东南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德阳市昆仑山路与嘉陵江西路交会处西北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德阳市昆仑山路与嘉陵江西路交会处东北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德公资土拍告〔2026〕23号
-
经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德阳市昆仑山路与嘉陵江西路交会处东北角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组织由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凡欠德阳市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款或与德阳市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债务债权纠纷未了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拍卖。德阳市及各区(市、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拍卖。
(二)该宗地不接受个人竞买,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若联合竞买的,竞买前联合体应签订《联合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并由牵头方按程序办理土地竞买相关手续。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23:59:59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三、宗地竞买特殊要求
(一)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拟在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转的范围。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砂石资源开采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办发〔2023〕46号),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德阳经开建投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地下砂石接管协议》,接受德阳经开建投建材有限公司对宗地项目内砂石资源的利用、交接等管理。
(三)该宗地出让后,原则上不得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受让人应向出让人申请,并报德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23:59:59前,凭CF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进入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下载宗地拍卖出让文件,了解宗地出让详情,提交报名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在2026年10月22日14:00 开始确认其竞买资格,拍卖会议定于2026年10月22日15:00在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8楼801开标厅6(建设银行厅)开始举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宗地拍卖起始价为252万元/亩。
2.本次拍卖采取无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3.本次拍卖采取拍卖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竞价。
4.竞得人可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付清全部价款,也可选择分期方式支付土地出让价款。选择分期方式付款的,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少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同时受让人还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土地拍卖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等税费。
七、联系方式
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8-2568261
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38-2902763
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