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 市州观察·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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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遂宁新增参与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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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刘益静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阚莹莹)9月14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遂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6年版)》,对原有举报奖励办法做了修订,新增参与奖励机制,并明确关键性举报最高可奖励5万元。
修订后的办法新增参与奖励机制,只要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举报人即可获得每件100元奖励。同时保留分档奖励机制,对被举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的按六个档次给予500元至10000元奖励,分档奖励与参与奖励不重复发放。对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涉及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生态环境部门可发布悬赏公告,对查清案件主要事实起关键性作用的举报,最高奖励5万元。
办法明确了线上线下多个举报途径,并规定,受理、办理、奖金发放各环节工作人员须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的,依纪依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在信息公开和宣传曝光中亦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