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孜州修订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防火期优化调整为6个月

  •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立峰)近日,记者从甘孜州林草局获悉,新修订的《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核心是将原来的9个月防火期(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优化调整为6个月(12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此前,甘孜州深入分析当地近20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情况,发现在观测时段内,10月鲜少发生森林草原火灾,6月仅发生少量火灾,且每年6、10、11月森林草原生长旺盛、含水量充足,火险气象风险较低,具备科学优化防火期的客观条件。
      《条例》明确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把安全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要求扑救以专业队伍为主,不得安排、动员未经培训人员和不适宜人员参加。针对雷击火这一特殊风险,《条例》要求建立雷电信息通报核查机制,采取避雷措施,落实专人巡护,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范。
      宣传方面,甘孜州将采取“州级集中培训+县级巡回宣讲+村级入户解读”的三级联动方式,全面推进汉藏双语宣贯培训,确保干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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