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专属保险保障机制在乐山落地

  •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近日,沐川县委社会工作部收到一份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组织者责任险保单,标志着乐山市检察机关探索的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专属保险保障机制正式落地。
      所谓观护,即司法机关联合社会力量,在一定期限内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帮教,帮助其矫正行为、回归社会的一项工作。记者从乐山市检察院了解到,今年1月,省委政法委将沐川县作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试点县域。试点启动以来,已建成企业、学校、社区三类规范化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组建专业观护人才队伍,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行为矫治、心理疏导、技能帮扶等工作。
      试点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社会观护工作面临观护对象人身伤害、财产损毁、第三方侵权等多重风险,且风险缺少制度兜底,导致基层工作人员存在思想顾虑,观护基地运行承压。为帮助社会观护工作持续正常运作,乐山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专属保险保障机制,为上述风险进行兜底。
      乐山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投保的险种为组织者责任险,投保主体为沐川县委社会工作部,首单保额100万元、保费550元,精准适配观护活动组织属性,实现观护工作全流程风险保障。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