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渝协同立法上新

    共筑科技创新中心法治根基

  •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7月29日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次日,《重庆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表决通过。两部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川渝两地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首次协同立法实践,标志着川渝科技创新协同发展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协同”是两部条例最鲜明的特色。两部条例的体例结构、主要内容基本保持一致,川渝协同创新举措完全一致。条例明确,四川联合重庆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四川省政府会同重庆市政府编制建设规划,以成都、重庆两大中心城市为核心,合作共建西部科学城、成渝中线科创大走廊、川渝毗邻地区融合创新发展带。
      立足省情,两地条例也各有侧重。四川依托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等重要承载地发力;重庆则在打造重庆实验室、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方面体现特色。
      条例聚焦破解制约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瓶颈问题,带来多项“干货”。据介绍,在科技投入方面,明确健全多元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和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在成果转化方面,推进产业技术研究转化新型模式,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创服务体系;在川渝协同方面,明确共同提升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质效,实施川渝科技创新合作计划,共建人才培育和流动机制,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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