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新规来了

    涉及开发区、养犬、租房、农机等

  •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

      为开发区“松绑”、农机不再“有机难用”、小区遛狗不牵绳将被处罚、杜绝租房平台发布虚假房源……8月起,四川一批新规将集中施行。从产业发展到百姓住行,这一波新规看点不少。

    《四川省开发区条例》
    为开发区“松绑”让主业“归位”
      《四川省开发区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围绕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等作出规定。
      条例设定了开发区管理机构8项基本职责,支持和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并明确要求开发区代管相关行政区划建制或者部分行政区域的,通过剥离非核心职能,破解“小马拉大车”困境,促使其集中精力抓招商引资等主业。
      条例深入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鼓励将开发区的招商引资、设施建设、投融资、专业服务等工作以市场化方式委托给开发运营公司。

    《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破解“无机可用”“有机难用”困境
      《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是四川首部以“促进”为核心、覆盖农业机械化全产业链与全发展环节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条例设“科技创新”专章,针对丘陵山区地小、坡多、土黏特点,开展靶向研发攻关。把“宜机化改造”提到法规高度,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农村机耕道路等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推进田块整治、道路拓宽互通、坡度降低等工作,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
      条例第五章“社会化服务”和第六章“扶持措施”,重点解决农户买不起农机、买农机不划算难题。在降低服务成本方面,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等免交车辆通行费,切实降低农户农机作业支出。条例还支持逐步将农业生产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纳入保险费用补贴范围,鼓励开展购置农业机械信贷服务和融资租赁业务。这对农机合作社来说,经营风险显著下降。

    《四川省航道条例(修订)》
    保障川渝水运协同长效推进
      《四川省航道条例(修订)》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既是一部航道管理领域的专业法规,更是四川补齐水运短板的法治“船桨”。条例明确,航道建设应当统筹融入流域发展布局,推动航道与港口、产业、城镇、生态融合发展,服务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流域协同治理和利益共享。

    《四川省体育条例(修订)》
    将“群众体育引领员”写入法条
      《四川省体育条例(修订)》将于8月8日全民健身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聚焦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场地设施等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是推动四川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地方性法规。
      条例将“群众体育引领员”这一四川特色写入法条,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服务保障等。
      条例鼓励大力发展体育赛事,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营的赛事发展模式,鼓励申办重大体育赛事,发展新兴体育赛事,促进赛事经济发展。
      条例明确加强对体育产业的培育和管理,促进“体育+”融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体育产业。支持各地举办体育消费活动,培育打造体育消费场景,激发体育消费需求,释放体育消费潜力。
      条例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体育场地设施,鼓励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利用“金角银边”建设体育场地设施。

    《四川省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实施办法》
    建立一套分级负责的完整机制
      为规范全省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四川省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实施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实施办法》明确,调查评估覆盖四川省境内发生的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遵循自然灾害规律,全面查明灾害起因、经过、损失、性质,以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应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实施办法》建立了一套分级负责、提级调查、挂牌督办的完整机制。

    各市州多部地方性法规8月起施行
      ●新修订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成都市住房租赁条例》8月1日起正式施行
      ●《乐山市东风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自贡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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