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四川将建5个区域中心

  •   ●5个区域中心的牵头市(州)分别为成都、遂宁、宜宾、达州、雅安
      ●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应收尽收、就近回收、就近利用,逐步形成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露敏)6月26日,记者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建设名单已正式公布,共有5个区域中心入选,牵头市(州)分别为成都、遂宁、宜宾、达州、雅安,牵头单位分别为四川长虹润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蜀矿环锂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达州市东新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天全聚能芯工科技有限公司。
      去年4月,四川印发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门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明确要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区域中心承担本区域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集成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储运、拆解、检测、综合利用等功能,逐步形成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预计“十五五”时期,省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将迎来第一轮高峰。据介绍,区域中心的建设,就是为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应收尽收、就近回收、就近利用,解决退役动力电池流入“小作坊”导致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等问题。同时,也将引导企业有序投资、有序发展,防止低水平盲目重复建设。
      下一步,各区域中心将整合区域内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资源,加快形成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四川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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