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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村干部不是“万能兜底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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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瞭望 曾勋
一些包村干部反映,包村任务过重,已影响到本职工作的开展。村里的防火防汛巡查、热线调查处理、环境卫生整治、耕地流出整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主题党日活动、露天禁烧巡查、日常巡河等,包村干部都要跟村干部一起干。而本身的业务工作只有加班做,导致周末、节假日几乎无休。
包村干部是上级派驻到村级联系工作的干部,主要职责是了解和掌握该村的工作情况,协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解决村民反映的实际问题,为村民搞好服务,同时,向派出单位提出工作或帮扶建议。无论是以前的脱贫攻坚,还是现在的乡村振兴,包村干部都在其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个别地方觉得包村干部好用,就不分轻重地给他们加码任务,把包村干部搞成了“万能兜底包”。
实际上,包村制度本意很清楚,包村干部是乡镇派到村的联络员、督导员、协调员,职责定位是指导不领导、参与不包办、协调不替代,村“两委”才是村级事务的法定决策主体和执行主体。个别地方把包村干部当成“万能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有的包村干部被“两头扯”,结果两头都顾不好。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个别地方图省事,个别部门懒得动,遇上不想碰的硬茬,自己当“甩手掌柜”;二是有的基层没有厘清权责,让包村干部背上责任,却没有给他们匹配应有的资源,排名、通报、约谈却一样不落,这导致不少包村干部在很多情况下,只能放下主业去应急。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工作多,事情杂,但什么活都往包村干部身上甩,不合适。地方要制定合理的履职清单,划清哪些事项是包村干部必须干的“基本履职事项”,哪些是配合干的“协助事项”。在考核上,别让包村干部成“背锅侠”,问责时要分清是包村干部失职,还是上级部门违规下放任务、配套保障缺失等。也就是说,板子要打对人。
“敲锣卖糖,各干一行。”上级部门应掌握好度,把该谁干的活分清楚,把该给的职权匹配到位,这才是对一线基层干部的体恤与尊重,也是对基层治理真正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