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8月1日起施行

    让农户像叫网约车一样“叫农机”

  •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
      四川78%的耕地分布在丘陵山区,“地块小、坡地多、细碎化”导致长期面临“无机可用”“有机难用”困境——这一四川农业机械化发展最大的“硬骨头”,迎来法治化破解。6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制定的《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这是四川首部以“促进”为核心、覆盖农业机械化全产业链与全发展环节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丘陵山区需要啥机,研发就跟到哪里
      《条例》专设第二章“科技创新”,针对丘陵山区地小、坡多、土黏特点,开展靶向研发攻关。“过去是我们手里有啥机就推广啥机,今后是丘陵山区需要啥机,清单就指向哪里、研发就跟到哪里。”新闻发布会上,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李宇飞形象地概括了核心逻辑。
      具体来说,有三个硬招:一是以需求清单定向研发创新,编制并公开发布农业机械需求清单,哪些作物缺机具、哪些环节“卡脖子”、哪些区域是短板,清单亮出来,科研单位和企业就对着清单攻关,不再闭门造车;二是抓中试熟化疏通应用卡点,用“平台+联合体”打通从实验室到田间的“最后一公里”,支持建设丘陵农机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产、学、研、推、用”联合体,布局中试熟化基地和试验场,实现机具不光要在图纸上好看,更得在坡地上跑得稳、在泥田里不陷车;三是智能化、绿色化同步嵌入,推动农机与遥感、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融合,让新一代农机不只是“生产工具”,更是“数据终端”。

    解决农户买不起农机、买农机不划算难题
      如何让“好用的机子买得起、用得上”?《条例》把“宜机化改造”提到法规高度,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农村机耕道路规划建设,推进田块整治、道路拓宽互通、坡度降低等工作,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
      此外,《条例》第五章“社会化服务”和第六章“扶持措施”,重点解决农户买不起农机、买农机不划算难题。《条例》明确,对育秧育苗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农机停放场等配套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可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在降低服务成本方面,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及运输车辆免交通通行费,让服务组织在更大半径内调度机具、摊薄成本,最终让农户少给作业的费用。《条例》还支持逐步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纳入保险补贴范围,鼓励开展农机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这对农机合作社来说,意味着不必一次性砸重金买断设备,可以租、可以分期、出了意外还有保险兜底,经营风险显著下降。“我们的目标很明确:让丘陵山区的农民像叫网约车一样方便地‘叫农机’。”李宇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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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开发区条例》8月1日起施行
    为开发区“松绑”让主业“归位”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6月15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省开发区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开发区发展步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聚焦经济发展主战场,《条例》设定开发区管理机构八项基本职责,支持和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并明确要求开发区代管相关行政区划建制或者部分行政区域的,通过剥离非核心职能,破解“小马拉大车”的困境,促使其集中精力抓招商引资等主业。同时,开展精准扩权赋能,推动政府将符合开发区功能定位且能够有效承接的经济管理权限赋予开发区管理机构,明确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承接能力可以开展行政执法权委托,确保权责对等,并结合管理服务延伸,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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