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 市州观察·内江
-
内江发出首个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
为“沉睡”农业设施赋能
-
本报讯 5月27日,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孟家村春火种植专合社负责人王海燕,从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手上接过一本崭新的内江市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这是内江颁发的首个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其中详细登记了王海燕名下的畜禽圈舍、仓库、沼气池等农业生产设施的权属信息。“有了所有权证,我们手里的大棚、圈舍就可以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王海燕告诉记者。
今年4月中旬,内江市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内江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江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内江市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内江市农业生产设施抵(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日光温室、畜禽圈舍、农产品仓储保鲜等农业设施纳入抵押登记范围。
内江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坦言,农业大棚、养殖圈舍、冷库等农业生产设施投入大、价值高,但因权属不清、登记缺失,长期无法作为有效抵押物获得贷款,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堵点”。两项《办法》的出台,为这些“沉睡”的农业设施确权赋能。
未来,内江将持续加强政策宣传,结合经营主体实际,颁发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创新“设施+保单”组合抵押模式,联合担保机构增信,进一步降低融资门槛,提升放贷效率,让更多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到政策红利,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