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蓉社保证明”是重要门槛

    成都人才分类认定办法来了

  •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铭权)5月25日,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成都市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了认定对象、认定方式及流程,规定了个人申请、基本资料和要件资料要求,以及受理及比对、审核、公示等环节的时限要求,建立实地查验和动态跟踪评估机制等。
      《办法》所指认定对象,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并申报《目录》明确的A、B、C、D、E、F共6类中任一分类人才认定的人员。
      《办法》规定,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可通过“成都市人才认定申报系统”提交个人申请,即: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包括地方在职人员、自主创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离退休返聘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限申请A至C类);遵守宪法和法律;满足《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明确的A、B、C、D、E、F类任一分类的认定条件。
      根据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基本资料和要件资料两类材料。在基本资料中,地方在职、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离退休返聘四类人员需要提供在蓉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其中,地方在职人员需最近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蓉社保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自主创业人员需 最近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蓉社保证明、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在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最近6个月以上在蓉纳税证明;灵活就业人员需最近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蓉社保证明、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在蓉个人纳税证明;离退休返聘人员需与在蓉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最近6个月以上在蓉个人纳税证明。
      记者了解到,为吸引和留住人才,成都各行业主管部门已分类制定和实施人才优惠政策,构建起涵盖落户、安居、资金激励、创新创业支持及综合服务的全方位政策体系。例如,4月1日起实施的《成都市人才优租行动实施细则》,可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租住权和租金补贴支持。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