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人员获奖励

  •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铭权)5月13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获悉,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成都市政府日前对17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人员予以奖励。
      受到奖励的17人分别是:张浩楠、付超、袁伟、杜海鑫、罗正文、杨茂娇、何永生、陈行、丁海波、白玛初、马百寿、刘顺中、周鑫、毛杰、窦予兵、陈军、栾印波,职业包括军人(含退役)、外卖员、保安员、网约车司机、公务员、企业职工等,充分体现了成都凡人善举和城市温度。他们的见义勇为事迹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如张浩楠、白玛初等7人纵身跃入急流勇救落水群众,袁伟、杜海鑫等6人勇斗持刀歹徒,刘顺中、马百寿等2人攀爬救火,窦予兵、陈军2人联手对搅拌池受困群众紧急施救。
      记者从成都市委政法委获悉,近年来,成都坚持“弘扬正气、激励善行、保障权益、共建平安”工作主线,通过健全制度保障、完善工作流程、打造智慧平台、培育向善生态,推动见义勇为工作从“个案表彰”向“体系建设”升级。
      此外,成都还把见义勇为精神融入城市文化建设,在锦江绿道、天府广场等布置展板,将见义勇为精神转化为可感知、可记忆的城市文化地标。目前,全市各区(市、县)均在危险区域、重要场地设置见义勇为提示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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