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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最少开放时长 推动新空间打造
四川公共文化服务有了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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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70小时,市(州)不少于63小时,县(市、区)不少于56小时,少年儿童图书馆不少于40小时
●办好村跑、村舞、村“BA”、村晚等“村字号”文体活动
●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志浩)省委宣传部等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26—2030年)》(下称《指导标准》),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硬件设施、服务项目和保障支持等设计可执行、可量化的制度安排,推动整体提升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
白天上班没时间,晚上下班后蹲夜间展览;重庆借书成都就能还,方便“双城”通勤人……从案例中提炼出的经验,被纳入《指导标准》。明确最少开放时长、鼓励延时错时服务等,是《指导标准》的显著特点。例如,省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70小时,市(州)不少于63小时,县(市、区)不少于56小时,少年儿童图书馆不少于40小时。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可建设24小时自助图书馆。文化馆延时、错时开放时间不少于总开放时间的三分之一。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相比此前版本的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标准文件,《指导标准》新增了“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等内容。
《指导标准》除满足大多数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提供基础款“套餐”外,也针对不同地域、不同人群的特质,推动打造“定制款”产品。例如,在人群服务上,专门强调完善“一老一小”重点群体的文化服务,扩大“一老一小”服务低成本场地设施供给;在地域文化品牌打造上,鼓励各地加大对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扶持引导力度,办好村跑、村舞、村“BA”、村晚等“村字号”文体活动。
在常见的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外,《指导标准》要求加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业态,营造有特色、有创意、有品位的文化新空间。
《指导标准》鼓励新型空间嵌入社区、商圈、街区等生活场景,在“小而美”上做文章,弥补传统公共文化服务在便捷性、吸引力等方面的不足。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十五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体现了文化大省的先行先试。省委宣传部公共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标准》既明确底线要求,又突出创新发展,核心是通过制定统一规范的服务底线,明确提升方向,为四川未来五年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提供清晰量化的行动指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