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流转后村民还需交农业保险吗?

    不强制参保,大部分保费由财政承担

  •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晓露
      近日,一位来自广元的网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反映,自家的土地承包给企业种植红心猕猴桃后,遇到经营方跑路。该网友咨询:“以前该企业购买了农业保险,现在企业跑了,我们还需要购买吗?”
      这并不仅仅是这位网友的疑惑,不少农户也关心,如果土地流转给了合作社或者农业企业,农民还需要缴纳农业保险吗?对此,记者采访了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
      省财政厅金融与资本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遵循“谁种植谁受益”的原则,土地流转后,一般由实际经营方,也就是合作社或者农业企业来缴纳保费。如果遇到实际经营方跑路,后续是否继续参保,完全遵循农户自愿的原则,各地不应强制农民参保。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农户遵循自愿的原则参保。”上述负责人介绍,政策性农业保险是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构建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当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遭遇洪涝、干旱、冰雹、病虫害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农作物减产绝收、养殖品类受损时,参保农户可以获得理赔,有效减少损失。
      四川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分为中央补贴险种和地方补贴险种,具体来看,保险标的包括种植业,如水稻、玉米、小麦等;养殖业,如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森林、涉藏特定品种等;也包括地方优势特色保险品种,如特色川菜、川果。
      从缴费比例来看,大部分保费由财政资金承担,参保农户只需缴纳一小部分保费。比如在四川,农户如果要购买三大主粮(水稻、玉米、小麦)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只需要缴纳20%的保费,其余部分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网友评论
      ◎楚歌:参保遵循农户自愿,支农惠农好政策更加深入民心。
      ◎忆夕:企业跑路不能让农民背锅,农业保险“谁种谁保”很合理,财政出大头、农民出小头,这才是惠农该有的样子。
      ◎ljz:“谁种植谁受益”原则清晰界定权责,避免农民为他人经营风险买单,制度设计体现公平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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