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与厦门创程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与厦门创程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程资产”)于2025年11月18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长城资产已将其对附件《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创程资产。长城资产与创程资产现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上述债权资产转让事宜,并通知以下事项:
      创程资产作为上述权益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创程资产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厦门创程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注:债权相应的利息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管理人认定等有关法律文书记载为准。买受人:厦门创程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郑梦凡18583615045 邮编:361000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国贸中心A栋13楼注:1.本公告资产清单列示截止转让基准日2025年6月19日的债权本金余额,截止日到本公告日的本金如有变动以实际金额为准;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厦门创程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以合同、借据约定和法律文书记载内容为准。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4.以上公告相关内容与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不一致的,以协议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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