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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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梯新规明年5月1日起施行
乘电梯遇故障打96933专用求助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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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
●支持业主将共有部分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孳息等用于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等
●要求建立健全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设置96933专用求助电话
●支持住宅小区电梯轿厢内配置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四川电梯安全管理步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12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大经济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条例》结合四川实际,聚焦电梯维护保养、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电梯智慧监管等核心立法诉求,进一步完善了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规定。”省人大经济委副主任委员陈贵林表示。
完善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是《条例》的一大亮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鼓励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制度,引导电梯生产、管理单位和所有权人等投保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支持业主将共有部分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孳息等用于电梯更新、改造、修理,或者用于购买电梯安全综合保险。
如何确保电梯安全保障经费?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勇前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统一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共同推进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用于电梯安全的经费,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加强对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条例》强化电梯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督管理,要求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年限十年以上或者其他场所使用年限十五年以上的电梯,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需进行安全评估的电梯,电梯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符合规定的电梯制造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进行安全评估。
《条例》设置应急救援专章,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要求电梯管理单位制定电梯应急预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设置96933专用求助电话。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求助电话后,应当立即通知故障电梯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开展应急救援。
《条例》规定,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电梯轿厢,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支持住宅小区电梯轿厢内配置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