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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完善村集体资金监督
遗漏的补助款发放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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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纪委监委在金秋湖镇开展“有事找纪检”实地走访时接到群众反映,未收到此前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项目的补助款。经过调查,翠屏区纪委监委发现胜河村党总支副书记高某在负责该项目时,遗漏52户农户资料未上报,造成13.2万元补助款未及时兑现,此外还存在收集群众资料造假的问题。日前,未兑现补助款全部发放到位,高某受到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翠屏区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突破口,聚焦农村“三资”管理中的人、财、权等重点事项开展提级监督。截至目前,共处置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146件,立案58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制发监察建议书11份,推动建立完善村级资产登记、合同管理等制度18项。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翠屏区还将引入数字化管理手段。“下一步将探索筹建翠屏区产权交易中心,推动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数据建模,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对发现的疑似问题及时智能预警,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效率。”翠屏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栏撰稿 曹洋 张梦露 侯晓梅 邹梦蓝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培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