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地名管理办法,明年起施行
这类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近日,省政府发布《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这是四川推进地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立法成果,标志着全省地名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新阶段。
《办法》共28条,立足四川实际,对地名命名、更名、设标等环节作出规范,强调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规范不同类别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有针对性地提出可以行政委托的情形。
《办法》亮点特色鲜明。突出数字赋能,明确提出加强地名管理数字化建设,推动标准地名地址库建设,鼓励开发基于定位和物联网技术的新型地名标志,探索可持续运营模式,提升地名公共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注重文脉传承,设计了从认定、保护到展示、应用的全链条机制,并推动地名文化从静态保存转向动态体验,明确将地名文化资源纳入地方志书。优化审批程序,明确街路巷、住宅区及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权可委托市辖区行使,同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地名命名更名,明确列出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情形与方式。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要求地名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实施,助力新时代城市内涵式发展,同时要求地名信息与智慧农业、乡村旅游、数字乡村等深度融合,拓展地名在乡村治理和产业发展中的功能。
《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